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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索 引 号: 00817863-9/2021-01430 分类: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
    发布机构: 市外事办公室 成文日期: 2021-03-01
    名  称: 海口市外事办公室民情民意调查制度 发文日期: 2021-03-01
    文  号: 主 题 词:
    时 效 性:


    海口市外事办公室民情民意调查制度

        为加强海口市外事办同人民群众的联系,拓宽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    一、建立和健全民情民意调查网络。在城市利用现有的调查样本,再补充抽选若干服务企业作为整群样本。
      二、 民情民意调查应围绕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。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“热点”问题,应定期进行调查。调查内容应针对性强,准确可靠。对被调查对象的意见、批评,以及个人信息、收入情况、家庭财产等等,应依法予以保密。
      三、 调查方法的选择,可根据调查内容的不同灵活掌握。以抽样调查为主,辅以全面调查、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。
      四、 成立办民情民意调查领导小组。由一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,调查科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,成员由责任科室工作人员共同组成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在海口市外事办公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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